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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戶政沿革史

民國79年7月政府為配合動員戡亂時期之終止,建立戶警分立體制,使戶政業務回歸民政,結束了長達21年的「戶警合一」制度。 民國81年7月1日起戶政業務回歸由民政單位掌理。 直轄市政府民政局增設第四(戶政)科。 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增設第六(戶政)科。

民國83年7月起至85年6月止: 臺灣省政府、基隆市、臺北縣、桃園縣、新竹市、臺中市、臺中市、雲林縣、屏東縣、嘉義縣、高雄縣等計383個戶役政單位,人口為1,098萬,已辦理完成。

西元

朝代

戶 政 制 度 沿 革 史 摘 要 說 明

1624─1661

 1624─1661

荷蘭據臺 臺灣之戶政,肇始於荷蘭據臺中期。荷蘭人於明天啟四年(1624)據臺,曾於明永曆元年(1647)、永曆二年(1648)、永曆八年(1654)、永曆十年(1656)作過四次臨時人口調查,並於永曆四年(1650)、永曆九年(1655)辦過二次正式人口調查。以實施其殖民地政策並徵收賦稅;是為台灣實施戶政之開始。
1661─1683 明鄭時期 清永曆18年(1664)鄭經委政於陳永華改革地方行政,戶政乃趨詳備,實施「鄉治」,於里設總理,里有社,置鄉長,10戶為牌、牌有長,10牌為甲,甲有長,10甲為保,保有長,理戶籍之事,均隸屬於保甲局。
1683─1895 清代戶政 清康熙22年(1683)台灣歸清版圖,置一府三縣,戶正歸府縣掌管。每五年編查戶口依次,編訂「賦役冊」為賦課丁銀之依據。雍正11年(1733)台灣實施保甲。所謂保甲,即10戶為一牌、設牌頭,10牌為一甲,設甲長,10甲為一保,設保正,為三級制。光緒12年,民前26年(1886),正式設立保、甲、戶(現制之里、鄰、戶),每戶分發張貼紙牌(即門牌),記載戶主(戶長)姓名及人數等。
清康熙22年(1683)台灣歸清版圖,置一府三縣,戶正歸府縣掌管。每五年編查戶口依次,編訂「賦役冊」為賦課丁銀之依據。雍正11年(1733)台灣實施保甲。所謂保甲,即10戶為一牌、設牌頭,10牌為一甲,設甲長,10甲為一保,設保正,為三級制。光緒12年,民前26年(1886),正式設立保、甲、戶(現制之里、鄰、戶),每戶分發張貼紙牌(即門牌),記載戶主(戶長)姓名及人數等。
 1906 日據時期

日人在臺,為推行其殖民地政策。
戶政業務由警察機關管理。其目的在調查勞動力,維持治安。
臺灣戶籍始自日明治39年(1906)建制,分為本籍人口及寄留人口,設有戶口調查簿、正、副簿,分別由警察辦理戶口調查,戶籍登記即由鄉、鎮保甲事務所書記辦理。
 1931─1946 光復初期 我國現行使用的戶籍法係中華民國於民國20年(1931)12月12日公佈。
戶籍法施行細則於民國23年(1934)6月25日公布,但未施行。
民國35年(1946)始在臺正式施行,當時戶籍登記業務由民政機關主管。
戶口查察業務則由警察機關依警察勤務規章的規定辦理。
所以戶籍登記與戶口管理工作採雙軌制。
由民政機關與警察機關管理。
民國35年(1946)內政部公布國民身分證實施暨公務員首先領證辦法,率先由中央及省級公務員於民國35年10月領發國民身分證,各院轄市於民國36年4月底辦理完成,各省省會所在地及省轄市,於民國36年度一律辦理完成,至於各縣則省政府統籌規劃製發。
1947   民國36年核發身分證及戶口名簿。
1954─1986   民國43年(1954)7月1日:辦理第一次全面換證作業。
民國54年(1965)3月1日:辦理第二次全面換證作業。
民國55年(1966)開始配賦身分證統一號碼。
民國65年(1976)3月1日:辦理第三次全面換證作業。
民國75年(1986)3月1日:辦理第四次全面換證作業。
 1968─1990 戶警合一 民國57年7月1日起為因應動員戡亂時期,試行戶警合一制度,62年7月正式將戶政業務,由民政單位劃歸警察機關主管;並將鄉鎮區公所之戶籍課改為各縣市區戶政事務所,隸屬各縣市政府警察局。
 1985─1991   戶政業務電腦化:
試辦階段:
民國74年3月行政院組成「戶政資訊策劃小組」積極展開規劃工作。民國76年4月核准選擇臺北市中山區、臺北縣新店市兩戶政事務所進行試辦。民國82年7月1日試辦成功,正式實施。
 1990─1992 戶警分立 各縣市民政局設戶政課,掌理戶籍行政業務,並督導所轄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戶政業務。
 1993─1995   民國83年7月起至85年6月止: 臺灣省政府、基隆市、臺北縣、桃園縣、新竹市、臺中市、臺中市、雲林縣、屏東縣、嘉義縣、高雄縣等計383個戶役政單位,人口為1,098萬,已辦理完成。
 1994─1996   電腦化作業。
推廣階段:
全面展開推廣工作,以直轄市、縣市為單位,分四年三階段逐一展開。民國82年7月起至84年6月止:內政部、臺北市、高雄市計54個戶役政單位,人口為407萬,已辦理完成。
 1995─1997   民國84年7月起至86年6月止:
福建省政府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嘉義市、臺南市、臺南縣、花蓮縣、臺東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等計361個戶役政單位,人口約607萬,已辦理完成。
 1997─至今   戶政資訊系統電腦化:自86年10月1日起全國連線作業。民國89年10月16日戶役政資訊小組撤銷,原所有業務整併於「戶政司戶籍作業科」。民國94 年底開發完成「戶役政創新e化服務系統」,各機關可透過網際網路,連線查詢戶役政資料。民國94年(2005)12 月 21 日辦理第五次全面換證作業。民國95年(2005)9月29日公告,舊式國民身分證於96年1月1日起,停止使用。

 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7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6-1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7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