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 目 區 分 | 認領、收養、終止收養、結婚、判決離婚、監護、 輔助、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、死亡、死亡宣告、初設戶籍、變更登記、更正登記、撤銷登記、廢止登記 | 出生登記 | 遷入、遷出、住址變更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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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定 申 報 期 間 | 30日內 | 60日內 | 3個月又30日內 |
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申請之處罰(戶籍法第79條) | 逾1日以上15日以下 | 300元 | |
逾16日以上30日以下 |
500元 | ||
逾31日以上180日以下 |
7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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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181日以上 |
900元 | ||
經催告仍不申請者 |
9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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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實申請或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之處罰(戶籍法第76條) | 自動申請更正 | 3,000元 | |
戶政人員發現 |
6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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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人檢舉 |
9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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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無正當理由於通知期限內拒絕之處罰 | 第2次通知拒絕之處罰 | 第3次通知拒絕之處罰 |
戶長未依規定提供戶口名簿(依據戶籍法第80條處罰) | 1,000元 | 2,000元 | 3,000元 |
拒絕查對校正戶口(依據戶籍法第77條處罰) | 3,000元 | 6,000元 | 9,000元 |
拒絕提供查證資料(依據戶籍法第77條處罰) | 3,000元 | 6,000元 | 9,000元 |
醫療機構未依規定通報死亡資料之處罰(戶籍法第七十八條) | 逾1日以上15日以下 | 1,000元 | |
逾16日以上30日以下 |
1,5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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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31日以上180日以下 |
2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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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181日以上 |
3,000元 | ||
附 記 | 一、貨幣單位為新臺幣。 二、期日及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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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罰鍰處罰金額基準表
-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1-07-12
- 發布日期: 2015-06-16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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