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公告訊息 > 戶政宣導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配合兩公約,我國民法修訂結訂婚年齡限制,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。

兩公約宣導結訂婚年齡調降海報
兩公約宣導結訂婚年齡調降海報

自112年1月1日起,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,同時修訂不論男女訂婚年齡皆須年滿17歲以上,結婚年齡則皆須年滿18歲以上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法律權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2-07-0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2-07-0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‧所本部
  • 點閱次數: 13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