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計畫補助對象如下:
(一)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家戶內之設籍前婚姻移民,其在臺個人財產未超過當年度低收入戶標準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。
(二)實際居住本市遭逢緊急事故之設籍前婚姻移民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。
二、相關申請資格、補助項目、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,請參閱計畫;如有申請疑義,請洽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 科林社工員,電話:(04)22289111分機37610。
一、計畫補助對象如下:
(一)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家戶內之設籍前婚姻移民,其在臺個人財產未超過當年度低收入戶標準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。
(二)實際居住本市遭逢緊急事故之設籍前婚姻移民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。
二、相關申請資格、補助項目、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,請參閱計畫;如有申請疑義,請洽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 科林社工員,電話:(04)22289111分機3761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