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節電計畫:
(一)依據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」(113-115)辦理。
(二)成立「節約能源推動小組」,由機關首長擔任召集人,每年召開2次以上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,檢討節電推動措施、成效及目標達成情形。
(三)使用空調設備供應冷氣時,配合關閉門窗,並採責任分區管理,冷氣開啟時設定室溫26℃以上,並視需要配合電風扇、循環扇使用;定期清洗冷氣機之空氣過濾網,並利用室內、室外遮陽或窗戶貼隔熱紙,防止日曬影響冷氣效能。
(四)全面採用高效率LED燈具,並於中午休息時間關閉部分燈源,僅留必要照明。
(五)設定電腦節電模式,當停止運作 5~10分鐘後,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。
二、節電成效:
本所透過設定節電模式與用電設備汰換,配合以用電不成長為目標,目前符合目標值。